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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专业实训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专业实训室使用原则

1.专业实训室含研究生自习室由学院统一调配管理,优先保障集中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实验实践等教学任务。

2.学生团体或个人使用专业实训室需提前3日学院实践教学中心提交申请,经审批后方可使用临时紧急需求需经分管副院长签字批准。

专业实训室管理人员职责

1.各教研室(含研究生)明确每个实训室的使用人员,并安排卫生值日,负责清扫地面、整理桌椅、清理废料,清空垃圾桶,值日情况由学生会抽查并公示

2.各教研室(含研究生)为每个使用中的实训室分配一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配合学院实验员和学生会成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相关检查

专业实训室管理

1.保持专业实训室整洁卫生,严禁以书籍、工具等个人物品占用实训室座位或操作台,每日离场须带走所有个人物品对于无人认领物品学院定期集中清理。

2.爱惜实训室设备(绘图桌椅、模型工具等),非教学用途不得擅自调整桌椅及设备位置或拆卸配件损坏或遗失须照价赔偿

3.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使用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电路故障或设备异常须立即报修,禁止私自拆卸、维修电气设施。

4.离开专业实训室需要及时关闭电源和门窗。


吉首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2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