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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资源与规划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办法

时间:2017-03-01 作者:党办  点击:[]

一、党政领导班子的责任

1、及时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学院的实际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把任务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与教学科研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每学期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一次专题分析研究,及时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按上级要求完善财务、人事等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负责学院内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中央、省委和校党委有关决定、指示,学习党纪政纪,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

4、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制定的党纪政纪法规和有关制度,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制度并组织实施。

5、认真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目标要求。

6、负责对全院党政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和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全面的督查。及时研究解决检查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通报检查和考核的情况,并及向学校报告。

7、自觉、自动地支持校纪委履行职责。

二、王文广书记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及时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学院反腐倡廉工作研究和部署落实。

2、对全院的党员和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发现不廉洁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于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严肃查处和抓好整改工作。

3、负责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4、教育、管理和监督党政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督促落实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发现班子成员有违纪问题及时批评,并及时向校党委报告。

5、带头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三、陈国平院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按照学校党委要求,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的落实工作。

2、对全院的党员和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发现不廉洁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于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严肃查处和抓好整改工作。

3、积极参与搞好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院务公开,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全院教职工的监督,发现班子成员有腐败问题及时向校党委报告。

4、认真落实有关学院发展和教职工利益等重大问题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相关制度。

5、带头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四、晏海清副书记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学院反腐倡廉建设的决定和部署,督促学生辅导员和学生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积极参与学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书记、院长或学校纪委报告。

3、对全院学生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加强对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的教育,完善制度,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

4、开展好学生各项有益活动,协助书记做好师生入团入党工作,抓好学生干部配备和学生奖惩工作。

5、带头遵守和执行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并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五、吴吉林、田建林副院长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目标要求。

2、积极参与学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向学院书记或院长报告,或直接向学校纪委报告。

3、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员和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发现不廉洁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于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报告并严肃查处和抓好整改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规政策和学校各项规定,所分管工作范围内推进院务公开,加强规范管理,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

5、带头遵守和执行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并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城乡资源与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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