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预警、告知是通过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促使学生完成学业,加强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引导、监控。在学习进度推进的不同阶段,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对违纪或学习成绩不合格情况比较严重的学生采取提醒、教育等警示制,责令其改正错误、及时补考和重修不合格课程,同时告知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一、学业预警、告知的内容
1、一学期内累计旷课时数达到二十学时以上、累计请假十天以上由辅导员通报班主任后交送学工办,对相应学生进行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2、突发性情绪波动或沉溺于网络及其它影响正常学习、生活者。
3、一学期有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补考不及格、全学年有四门以上(含四门)补考不及格者。
4、每年累计有五门以上(含五门)课程补考记录者。
5、一学年内累计旷课临近该学年总学时三分之一、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
6、临近学校规定的最长年限内(含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未完成学业者。
通过学院、家长、学生之间多方沟通与协作,对学生在学习或生活中发生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紧急提示或预先告知。通过警示、告知学生学习状态,督促学生努力学习、加强修养、端正态度和顺利完成学业。
二、实施预警、告知的程序
1、学院教务办每学期清理一次学生学业成绩、将达到学业预警告知的学生名单通报学工办,由学工办部署学业预警、告知相关工作,要求相关辅导员、班主任填写《学业预警告知书》并与预警、告知学生本人谈话,帮助学生制订整改措施,加强学习。
2、教务办应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情况,建立学生学业预警告知档案和填写好《学业预警告知登记表》)。
3、辅导员将《学业预警告知书》邮寄给学生家长(或与预警、告知
的学生家长电话、短信、微信交流),提请他们关注学生状况,配合学校共同管理。
吉首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二0一七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