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吉大发〔2026〕22号)《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吉大发〔2025〕16号)和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6〕35号)等相关文件通知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组织机构,具体包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其人员构成分别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吴吉林、王浓章
副组长:卓德兵、钟洪波
成员:肖薇薇、陈柯达、唐业喜、肖玉春
工作小组:
组长:卓德兵、钟洪波
成员:肖薇薇、陈柯达、肖秋香、唐业喜、各班班主任、肖玉春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审定《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吉首大学智能建造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审批转专业学生名单等事项。
工作小组:制定《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吉首大学智能建造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制定学生转专业计划、接收条件、接收人数、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实施考核及提交拟转出和拟接收学生名单等工作。
二、转专业的条件
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吉大发〔2026〕22号),转专业条件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
2.遵守校纪校规,无正在生效的违纪处分;
3.具备目标专业所需的身心条件、学科基础,能够适应目标专业的教育教学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在招生时国家已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高校有明确约定的;
2.新生注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3.在校期间已转过1次专业的;
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
5.从外校转入、专升本录取的学生;
6.以艺术、体育类录取入校申请转入非艺体类专业的;
7.其他有失公平、公正情形的。
三、拟接收转入专业及名额计划
表1 智能建造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拟接收转入专业及名额
序号 |
拟接收转入专业名称 |
拟接收转入学生数 |
考核方式 |
考核内容 |
接收条件 |
拟定考核时间 |
备注 |
1 |
土木工程 |
8 |
高考成绩+笔试+面试 |
高考成绩、数理基础、专业素养 |
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2026年7月12日上午9时 |
高考首选物理 |
2 |
智能建造 |
8 |
高考成绩+笔试+面试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高考首选物理 |
注:考核成绩=考生高考强关联科目成绩(按百分制)×30% + 数理基础考核成绩(按百分制)×30% + 专业素养考核成绩×40%。其中,考生高考强关联科目成绩为数学成绩;数理基础主要通过笔试考核高等数学等科目。专业素养主要通过面试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语言表达能力、精神面貌、逻辑思维能力、对拟转入专业的认知及学习计划等。
四、工作程序
按照《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吉大发〔2026〕22号)《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吉大发〔2025〕16号)和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6〕3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1.制定工作方案并公布:2026年6月25日,制定并公布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2.转出学生提交申请,学院初审:
①2026年6月30日下午5:30前,学生进强智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学院组织班主任、系主任、教学院长、学工书记等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指导和资格审查。
②2026年7月1日上午12:00前:提交《智能建造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学院在审批表上的转出学院意见栏签署意见,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学院同意转出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及相关材料报张家界校区教学科研与学生事务中心。
3.转入学生提交申请,学院审核:
①2026年7月11日: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②2026年7月12日上午9时:在学院六楼会议室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
③2026年7月12日前:学院在审批表上的转入学院意见栏签署意见,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审核,并将审批表和《学院同意转入学生汇总表》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五、工作要求
1.学生申请流程如下:见上述工作程序,为了便于通知和组织,学生到学院教务办领取《智能建造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进行登记。
2.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吉大发〔2025〕16号)要求,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补修相关专业课程,若应补修的课程学分数达到学业预警规定降级学习的(即拟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不含通识选修课)累计需重修、补修学分达到 20 学分及以上),原则上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3.学校审批同意转入另一个专业前,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参加原专业的学习、考试等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不接收逾期提交申请材料。
5.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中填写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凡是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转专业资格。
6.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吉首大学智能建造学院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