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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吉首大学智能建造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吉大发〔2026〕22号)《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吉大发〔2025〕16号)和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6〕35号)等相关文件通知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组织机构,具体包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其人员构成分别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吴吉林、王浓章

副组长:卓德兵、钟洪波

成员:肖薇薇、陈柯达、唐业喜、肖玉春

工作小组:

组长:卓德兵、钟洪波

成员:肖薇薇、陈柯达、肖秋香、唐业喜、各班班主任、肖玉春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审定《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吉首大学智能建造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审批转专业学生名单等事项。

工作小组:制定《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吉首大学智能建造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制定学生转专业计划、接收条件、接收人数、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实施考核及提交拟转出和拟接收学生名单等工作。

二、转专业的条件

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吉大发〔2026〕22号),转专业条件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

2.遵守校纪校规,无正在生效的违纪处分;

3.具备目标专业所需的身心条件、学科基础,能够适应目标专业的教育教学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在招生时国家已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高校有明确约定的;

2.新生注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3.在校期间已转过1次专业的;

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

5.从外校转入、专升本录取的学生;

6.以艺术、体育类录取入校申请转入非艺体类专业的;

7.其他有失公平、公正情形的。

三、拟接收转入专业及名额计划

1 智能建造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拟接收转入专业及名额

序号

拟接收转入专业名称

拟接收转入学生数

考核方式

考核内容

接收条件

拟定考核时间

备注

1

土木工程

8

高考成绩+笔试+面试

高考成绩、数理基础、专业素养

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026712日上午9

高考首选物理

2

智能建造

8

高考成绩+笔试+面试

同上

同上

同上

高考首选物理

注:考核成绩=考生高考强关联科目成绩(按百分制)×30% + 数理基础考核成绩(按百分制)×30% + 专业素养考核成绩×40%。其中,考生高考强关联科目成绩为数学成绩;数理基础主要通过笔试考核高等数学等科目。专业素养主要通过面试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语言表达能力、精神面貌、逻辑思维能力、对拟转入专业的认知及学习计划等。

四、工作程序

按照《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吉大发〔2026〕22号)《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吉大发〔2025〕16号)和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通〔2026〕3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1.制定工作方案并公布:2026年6月25日,制定并公布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2.转出学生提交申请,学院初审:

①2026年6月30日下午5:30前,学生进强智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学院组织班主任、系主任、教学院长、学工书记等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指导和资格审查。

②2026年7月1日上午12:00前:提交《智能建造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学院在审批表上的转出学院意见栏签署意见,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学院同意转出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及相关材料报张家界校区教学科研与学生事务中心。

3.转入学生提交申请,学院审核

①2026年7月11日: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②2026年7月12日上午9时:在学院六楼会议室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

③2026年7月12日前:学院在审批表上的转入学院意见栏签署意见,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审核,并将审批表和《学院同意转入学生汇总表》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五、工作要求

1.学生申请流程如下:见上述工作程序,为了便于通知和组织,学生到学院教务办领取《智能建造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进行登记。

2.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吉大发〔2025〕16号)要求,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必须补修相关专业课程,若应补修的课程学分数达到学业预警规定降级学习的(即拟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不含通识选修课)累计需重修、补修学分达到 20 学分及以上),原则上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3.学校审批同意转入另一个专业前,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参加原专业的学习、考试等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不接收逾期提交申请材料。

5.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中填写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凡是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转专业资格。

6.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吉首大学智能建造学院

2026年6月23日